大元生態開展專題《碳達峰,碳中和》培訓,就碳匯實現路徑、碳排放權交易、碳市場規模、林業碳匯等相關知識進行全員學習。

碳匯實現路徑
黃潤秋強調:“建設全國碳市場時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,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重大制度創新。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認識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重要意義,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建設好,運行好全國碳市場,切實把碳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轉化為地方、部門、和行業的實際行動”
碳排放權交易
碳排放交易權的概念來源于上世紀90年代經濟學家提出的排污權交易概念。
2017年碳排放交易權交易系統正式啟動。
2020年全國碳排放交易辦法,全國碳排放權等級交易結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。
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交易市場正式開市。


碳市場規模
未來我國碳市場的交易量將在30億-40億噸/年,現貨交易額最高有望達到800億元/年,實現碳期貨交易后,全國碳市場規模最高或將高達4000億元,成為我國僅次于證券交易、國債之外的第三大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。
林業碳匯
林業碳匯定義:林業碳匯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,通過造林、再生林和森林管理,減少毀林等活動。實收和固定空氣中的二氧化碳,并按照相關規則與碳匯交易相結合的過程和活動機制。
林業碳匯的類型:林業碳匯CCER項目的類型主要分為碳匯造林、柱子造林和竹林經營。
方法學:AR-CM-001-V01(碳匯造林項目方法學) 、AR-CR-002-V01(竹子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)
造林碳匯
按照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《匯造林項目方法學》,碳匯造林項目需滿足:
(a)項目活動能夠的土地是2005年16日以來(新政策可能會向后推遲項目實施開始時間為)的無林地(不能同時滿足郁閉度≥1畝,成林后樹高≥2米的條件。
(b)每一塊的造林地林權所屬都要清晰,具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。
(c)項目活動對土壤的擾動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,如沿等高線進行整地、土壤擾動面積比例不超過地表面積的20年內不重復擾動;不屬于濕地或有機 。
(d)項目活動不會造成項目開始前農業活動(作物種植和放牧)的轉移。
(e)經濟林不可開發。
(f)退耕還林地需有農業活動無轉移的證明文件。
森林經營碳匯
按照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《森林經營碳匯項目方法學》,森林經營碳匯項目需滿足:
(a)實施項目為符合國家規定的喬木林地,即郁閉度≥0.0667公頃,樹高≥2米的喬木林。
(b)不適用于竹林和灌木林。
(c)項目開始時,擬實施項目的林地屬人工幼、中齡林。須基于當地資源調查規劃設設計劃分中、幼齡林的實際標準,并考慮離地條件和樹種,來確定是否符合該條件。
(d)項目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森林經營的法律、法規和政策措施以及相關的技術標準或規程。
(e)項目地土壤為礦質土壤。
(f)項目活動不涉及全面清林和煉山等有控制火燒。
(g)除為改善林分衛生狀況而開展的森林經營活外,不移除枯死木和地表枯落物。
(h)項目活動對土壤的擾動符合要求。
林業碳匯的用途
1、林業碳匯量是CCER項目中最為優質項目,目前主要用于區域碳市場各試點的控排企業抵消履約,未來主要用于全國控排企業的抵消履約。
2、林業碳匯量是未來綠色金融和碳金融的主要衍生品種,形式多樣,種類豐富。
3、林業碳匯量是未來碳基金的主要補充產品。攜手低碳生活共創綠色。 |